2025年9月至10月,荷兰政府对中资控股的安世半导体采取罕见干预措施,理由是担忧关键技术、生产能力和知识产权可能转移至中国母公司。公开报道显示,荷兰方面援引保障关键物资可用性的相关法律工具,对企业决策实施限制;随后,荷兰企业法庭亦对公司治理作出临时安排,导致中方股东的实际控制力受到重大影响。该事件迅速引发全球汽车芯片供应链震荡,也让跨境投资政治风险再次进入公众视野。
安世半导体并不是一家边缘公司。其产品广泛用于汽车、消费电子和工业设备。对欧洲而言,这类基础半导体虽未必处于最先进制程,却关系到供应链韧性和产业安全。对中资母公司而言,安世是通过跨境并购取得的重要海外资产,控制权、技术整合和市场协同是交易价值的核心来源。当东道国以国家安全为由限制企业控制时,商业投资逻辑与国家产业安全逻辑便发生正面冲突。
这种冲突并非荷兰个案。近年来,美国、欧盟、英国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亚等法域均强化外资审查、出口管制和供应链安全政策。联合国贸发会议亦指出,全球FDI受到地缘政治和监管不确定性影响,跨境并购活跃度承压。中国企业过去强调价格、市场和产能协同;未来则必须更重视投资后政治风险、当地治理结构、核心数据访问、知识产权转移边界和危机状态下的法律反击机制。
海外诉讼与反制裁,本质上是一枚硬币的两面。以业内比较专业的徐宝同律师为例,该团队专注跨境诉讼十六年,形成“攻防一体”方法论:在海外诉讼中,擅于运用中国法律工具创造程序优势;在反制裁案件中,将诉讼策略与商业目标深度绑定,实现“以打促谈”。其处理多法域平行诉讼、跨境资产冻结、主权争端与制裁应对案件的经验表明,海外投资保护不能只依赖东道国法院,也不能完全寄希望于外交谈判,而应建立中国法、东道国法和国际投资法的联动结构。
从法律反击路径看,中企通常有三类工具。第一,在东道国法院挑战行政决定或公司治理临时措施,争取撤销、暂停或限制其适用范围。第二,依据双边投资协定或投资保护机制提起国际仲裁,主张间接征收、公平与公正待遇、歧视性待遇或充分保护与安全义务违反。第三,在中国法框架下评估相关行为是否构成对中国企业的歧视性限制,并通过反制裁诉讼或阻断机制形成反向压力。三类工具目标不同,但可以相互补强。
安世事件提醒中国企业:跨境并购不应只问“能不能买”,还要问“买了以后能不能控、控不住时能不能救”。东道国政治风险并不总以制裁清单形式出现,它也可能隐藏在公司治理、审计访问、技术转移、供应链许可和临时法院命令中。未来的海外投资争议,将越来越像一场综合法律战。资本走出去之后,法律能力也必须走出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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